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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类水分测定方法标准,介绍/规定

作者:冠亚水分仪 | 发布时间:2018-06-26 08:22 | 浏览量:3446
《冠亚牌》肉类水分测定方法标准适用于食药局、食品安全检查站、肉制品加工厂、食品安全巡检车中的牛肉、猪肉、羊肉、鸡鸭肉中的水分检测,符合国家标准:GB18394-2001肉类水分测定方法。
 
肉类水分测定方法标准介绍
       根据国家标准《鲜、冻片猪肉》(GB9959.1-2001)中4.5条的规定,鲜、冻片猪肉理化指标中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7%,5.2.3条规定测定水分含量的检验方法“干燥箱干燥法”(仲裁法)按国家标准《肉与肉制品  水分含量测定》(GB9695.15-1988)中规定的条件和方法检测;“红外线干燥法”(快速法)按照国家标准《畜禽肉水分限量》(GB18394-2001)中规定的条件和方法检测。采样时依据国家标准《肉与肉制品  取样方法》(GB9695.19-1988)中有关内容实施。
 
肉类水分测定方法事项
1、取样程序应使所取原始样品尽可能有代表性,能满足分析项目的特殊要求;
2、取样工具应清洁、干燥;
3、检样和复样应冷藏保存于密闭容器内;
4、分析样品最多不能超过24小时,备查留样防止水分损失;
5、若检测结果水分含量超过77%,判定该被检样品水分含量超标,为不合格品,而不能随意判定为“注水肉”。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理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定点屠宰厂(场)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,不得出厂(场)。
 
肉类水分测定仪描述
        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FY-30R肉类水分测定仪是国标中第二种红外线干燥法的一种快速检测方法,该SFY-30R肉类水分测定仪设备操作简单、检测速度快,测试一个样品几分钟即可,另外不需要进行安装、调试,而且检测过程中无任何易耗品,目前国家食药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食品安全巡检车、中央冷冻储备库、食品安全检测站、畜牧局级屠宰办多采用该方法用于不同蓄禽肉的水分检测!
 
国标GB18394-2001肉类水分测定方法参数
1、称重范围:0-30g
2、水分测定范围:0.01-100%
3、称重最小读数:0.001g
  ★★JQR称重系统传感器
4、样品质量:0.5-30g
5、加热温度范围:起始-160℃
  ★★加热方式:可变混合式加热
  ★★微调自动补偿温度最高10℃
6、水分含量可读性:0.01%
7、显示参数:7种
   ★★红色数码管独立显示模式
8、双重通讯接口:RS 232
9、外型尺寸:380×205×325(mm)
10、电源:220V±10%
11、频率:50Hz±1Hz
12、净重:3.7Kg
肉类水分测定方法

文章标签: 肉类水分测定方法  标准  介绍  规定  

文章作者:冠亚水分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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